关于学校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0日 10:52  点击:[]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目标。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和学校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点督查工作列入《河南科技大学2018年重点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为学校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实行月报制和完成上报制,由实施/牵头部门在规定“完成期限”内的每月末,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时上报完成情况书面报告。

2.一般督查工作《河南科技大学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中未标注★者为学校一般督促检查工作,实行完成上报制和半年上报制,由实施/牵头部门在规定“完成时限”的当月末,上报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其中跨上、下半年完成的任务,于6月底上报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

3.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同志的要求或批示意见,对学校重要专项工作和党政批示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提交报告材料的内容要求

1.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实施/牵头部门要说明在当月(半年)此项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等。

2.工作完成报告:实施/牵头部门按照“按时完成”“延期完成”“未完成”三种情况进行自评;若属于“按时完成”的,需列出完成此项工作的重要标志或主要成果;若属于“延期完成”、“未完成”的,要说明主要原因。

3.其他要求: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工作完成报告一般100字左右,内容应准确、简洁、务实,不要过程,只需简要说明结果。实施/牵头部门为两个(含)以上者,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总结本部门承担的工作情况,独立报送或联合报送材料。

三、报送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实施/牵头部门的督查督办联络员应及时通过办公OA系统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流程”提交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工作完成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应全程提醒并推动督查督办流程办理,确保材料按时上报。

学校对材料报送情况按“按时上报”(次月开始的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逾期上报”(次月开始的第4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未上报”(次月开始的第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全部流程)进行认定。

四、定期通报制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以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同时,通过学校督促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定,形成督促检查工作简报,在报请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印发。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发布实施《河南科技大学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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